長榮/立榮航空因應班機取消﹑異動之改退票作業辦法 (同業)
發佈日期: 06NOV2020
更新日期: 17JUL2024
一、 適用對象
即日起,凡持長榮航空(695)或立榮航空(525)機票,訂妥且開立確認機位之旅
客,航班受班機取消﹑ 時刻異動影響(不含機型異動)並符合以下任一情況者,得依本作 業辦法進行改票或退票:
(1) 航班取消未提供替代航班
(2) 時刻異動或替代航班之起/降時間較原定時間差異兩小時以上
(3) 時刻異動或替代航班造成轉機時間不足
(4) 替代航班調整起降機場或增加轉機點
僅長榮航空或立榮航空航班之時刻異動時,系統將自動連結毋須改票;聯航之時刻/航班 異動者,得依更改規範之 1.之(1) 之 C 項進行改票。若不接受系統轉置航班且不符合前述 情境欲後續退票或更改者,則視為自願性退票或更改,需支付相關手續費及價/稅差 。
二、更改規範
1. 於機票效期內及啟程地/目的地不變的前提下,可改訂至原起飛日前後 14 天內航班:
(1) 依下述規範更改得免費更改乙次:
A. 更改日期:以相同訂位艙等(RBD)及相同行程重新訂位。
B. 含聯航延伸行程者: 可改訂其他簽約之聯航航班/適用之訂位艙等(RBD)或更改 轉機點,主要航段必須仍為長榮/立榮執飛航班且相同訂位艙等(RBD)。
舉例:PHX-AS-SFO-TPE-BKK(MLXUZ)可改訂 PHX-UA-LAX-TPE-BKK
(MLXUZ),BR 航段仍須為 M,UA 之適用 RBD 請依 MLXUZ 之適用 RBD 改 訂。
C. 改票:請延用原 Fare/Fare Basis/行李額度/稅金等,並於 Fare Calculation 欄位起始加上 S-,且 Endorsement/Restrictions 欄位需加註 SKCHG DUE TO (flight number)/DDMMM CANX 或 CHNG
(2) 原豪華經濟艙旅客若因改訂之航班機型因素導致無法依原訂位艙等(RBD)改訂,
請依同產品對應最高 RBD 之方式處理 (即: K 對應 Y; L/T 對應 M; P 對應 S) 改訂至 經濟艙或升等至商務艙, 得豁免改票手續費及燃油附加費/訂位服務費之價差乙次, 但票價/稅金之價差多退少補(依原開票日計算)。
舉例:TPE-x/PAR-FRAT/CLS 因 TPE-PAR 班機取消需更改為 TPE-x/VIE-FRA, TPE-VIE 無豪華經濟艙,請依原開票日計算原行程 TPE-x/PAR-FRA M/CLS 之票
價/稅 差 。 改 票 請 用 原 行 程 之 M/CLS fare calculation 及 Fare basis, 並於 Endorsement/Restrictions 欄位加註 SKCHG DUE TO (flight number)/ DDMMM CANX 或 CHNG。
2. 若被異動航班後續恢復,旅客依改票後之相同訂位艙等(RBD)可免費改回原訂日期 或航班。原依改訂之航班機型因素降等者,可支付價差/稅差並豁免改票手續費及燃 油附加費/訂位服務費之價差,改回原航班(升等者比照前述作業改回原航班) 。
3. 原長榮/立榮航空執飛航段不得轉讓至其他航空公司或聯營航班(原票價規範可搭聯營 航班者除外) 。
4. 於機票效期內,旅客需求更改至 14 天以外或非上述 1-3 範疇者,可依照適用票價規 範更改並豁免改票手續費乙次,若因更改而產生之票價/稅金/燃油附加費/訂位服務費 之價差需由旅客支付。
改票請於 Endorsement/Restrictions 欄 位 加 註 REISU DUE TO (flight number) /DDMMM CANX 或 CHNG。
三、 退票
符合適用資格者,機票退票免扣手續費, 訂位服務費(YR)及以雜項交換券開立之相關附加 服務費亦可退費
1. 全程未用:以結報 NET 金額全額退費
2. 部份使用:以剩餘航段之結報 NET 金額退款,例如 1/2 RT Q fare + 1/2 RT W Fare, 已使用 Q 票價航段,則可退 1/2 RT W 票價航段之結報 NET金額。
四、 依照此作業辦法,已豁免改票手續費之機票,後續自願性更改或退票,恕不再享有手續 費之豁免。
五、 若機票曾被更改或重新連票,後續欲更改或退票,將以新票上航班資訊為認定適用資格。
六、 無限萬哩遊會員請洽長榮航空訂位票務中心辦理
1. 退票:免收手續費。
2. 更改: 申請與原酬賓機票、升等機位相同條件之酬賓機票改票或升等作業,免收過 期哩程及改票手續費乙次。
七、 團體旅客 請洽詢原開票旅行社。
八、 免費/折扣機票 不在本辦法範圍內,例如 ID/AD/DM 等。
九、 此作業辦法不溯及既往。已辦理改、退票作業而被收取之相關費用,恕不得申請退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