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-国航涉及浙江省相关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12-02

国航〔 2024〕 29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 年 09 月 19 日

关于下发国航涉及浙江省相关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

国航各销售代理人:

为做好受台风“普拉桑 ”影响旅客服务,协助行程涉及浙江省的旅 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,现将客票行程涉及杭州、宁波、温州、台州、 义乌、衢州国航进出港航班的国内或国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通知如下:

一、适用范围

自 2024 年 9 月 18 日 0 时(含)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(以取消 订座时间为准),凡在 2024 年 9 月 18 日 17 时(含)前购买或换开产 生新客票号的 999 客票(包括里程奖励客票),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 2024 年 9 月 19 日杭州 HGH、宁波 NGB、温州 WNZ、台州 HYN、义乌 YIW、衢州 JUZ 进出港 CA/ZH/SC/KY/TV 实际承运航班及挂 CA 航班号的代码共享  航班。

二、变更及退票规则

若旅客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,可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取消订座, 待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后,按如下规则办理客票变更或退票。

(一)变更航班

在客票有效期内,首次变更至 2024 年 9 月 25 日(含)前的航班, 免收变更手续费、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差价。再次变更或变更至 2024  年 9 月 26 日(含)以后的航班,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。

(二)变更航程

不允许。如旅客要求变更航程,建议旅客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 票旅行。

(三)变更承运人

不允许。如旅客要求变更承运人,建议旅客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 新票旅行。

(四)退票

在客票有效期内,可为旅客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。全部未使用的客 票,免收退票手续费,票款及税费全部退还旅客;部分使用的客票,应 退票价按照自愿退票规则扣除已使用航段票面价格及税费后,免收退票 手续费,余额退还旅客。

已按本通知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,需按客票使用条件 办理。

客票退票操作:

1.BSP 客票:在德付通“BSP 退票凭证管理系统 ”,退票原因选择 “授权 ”,提交本业务通告。

2.CDS 客票:在 CDS“中国民航分销结算平台 ” ,退票原因选择“授 权 ”,提交本业务通告。

3.B2B 客票:在国航 B2B 平台,退票原因选择“特殊退票 ”,上传 本业务通告,办理退票。

三、通知生效时间

本通知自 2024 年 9 月 18 日起生效。

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,已在 2024 年 9 月 18 日完成变更或退 票,收取的手续费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;不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 客票,已办理变更或退票业务所收取的手续费不予补退。

请各销售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协助旅客做好客票退改服务,在客票 退改办理过程中,有任何问题及时联系国航当地营业部。

此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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