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U-关于发布一二三航旅客特殊退改规定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12-02

关于发布一二三航旅客特殊退改规定的通知

各销售代理:

根据《关于东航股份公司与一二三航合并运行的通知》 的要求,从 2024 年 9 月 22 日起,东航股份公司与一二三航 合并运行。由于实际承运人发生变更,为了保障已购买一二 三航航班旅客的合法权益,现制定相关客票退改规定,具体 如下:

一、适用范围

(一)适用出票日期:2024 年 9 月 21 日(含)之前。

(二)适用航班条件:客票至少含有一个未使用航段符 合本通知任一附件所列航班范围(该航段将注明 IRR 标识)。 同一客票内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日期不限。

二、退改规定

完全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,允许在客票有效期内按 非自愿规定办理退票或改期。

三、其他规定

东航股份公司与一二三航合并运行后,公司支线机型的 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如下:

1.国内客票

(1)使用支线机型执飞的航班,免收民航发展基金。

(2)以原始客票出票时的航班是否为支线机型作为收  取民航发展基金的标准。后续换开客票或航班实际执行时,

如果机型发生变化,民航发展基金不退不补。 2.国际客票

一律以系统自动计算结果显示的民航发展基金为准。

上海 营业部

2024  9  23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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